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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办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时间:2017-09-30 信息提供:内贸部

黄物标办【20173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试点企业:

7月份以来,全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我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财务审计服务商武汉方瑞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全市23个试点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进度、资金保障能力等内容。

截至目前,湖北劲佳包装有限公司、大冶市华兴玻璃有限公司、大冶市古华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黄石)有限公司等试点企业项目推进较快,项目进度均已达到或超过50%。其他试点企业进度较慢,均在25%以下。通过检查发现,当前试点项目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试点投资方向不明。部分企业对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缺乏重视,至今尚未明确试点建设方案,试点项目投资处于停滞阶段,且已有投资部分也不属于试点政策支持范围。

2、试点项目财务管理混乱。多数企业在物流标准化试点投资方面,投资主体没有与申报主体保持一致,导致相关投资无法纳入试点政策支持范围;投资的合同、支付凭证未及时进行归档管理,导致项目财务审计难以进行;相关项目投资开具支付凭证时,随意性较大,未能明确与物流标准化试点之间的关系,导致项目投资存在审计争议。

3、标准托盘租赁使用尚未开展。部分试点企业的标准托盘租赁使用至今未开展。由于标准托盘租赁使用是物流标准化试点的先决条件,试点期间内若未租赁使用标准托盘,试点项目的其他投资将被视为无效投资。

4、试点信息数据反馈不及时。部分企业对主管部门的信息收集工作不配合、不支持,填报相关数据不认真仔细把关,虚假数据较多。

针对以上问题,并结合上级部门对于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全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下一步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提出如下督办意见,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试点企业认真参照执行。

(一)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各试点企业要高度重视试点项目,要严格按照《黄石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黄政发【201719号)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核准试点项目总投资、试点项目建设内容,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修改完善。

(二)强化项目财务管理。各试点企业要强化试点项目财务管理,要针对试点项目投资,设立专人专账,便于统计管理;开具试点项目投资支付凭证过程中,要严格对照试点政策支持范围及时间节点要求进行开具,避免争议;对试点项目投资的合同、支付凭证等资料要及时进行归档,每一笔投资都要有合同、支付凭证等相互印证。

(三)及时上报试点数据。各试点企业要全力支持配合主管部门的信息收集工作,及时上报试点项目情况。各试点企业要于930日前上报试点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汇报(附件1)、黄石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表(附件2),黄石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投资进度明细表(附件3)。在填报过程中,各试点企业要仔细认真审阅表格填报要求,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报送电子版材料时,上述材料应以压缩文件格式,并命名为“企业名称—物流标准化试点数据”进行发送。报送纸质版材料时,需加盖企业公章。试点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汇报可参照《浙江太古可口可乐物流标准化设施建设及标准化托盘租赁、运作及推广项目》(已共享至黄石物流标准化QQ群:175755019

联系人:石正刚(0714-6288807

邮箱:1780571753@qq.com

 

附件1:试点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汇报;

附件2:黄石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表;

附件3:黄石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投资进度明细表;(2016.07-20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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