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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局)荣获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时间:2017-03-02 信息提供:办公室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发文,通报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我委(局)等7家市直单位荣获“优秀单位”。吴时干同志荣获全市消防安全“先进个人”。

    2016年,我委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零死亡、零事故”良好成绩,确保了生产安全、商贸流通安全和旅游行业安全。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经营必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我委实行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和全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月都坚持到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导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春节、国庆和“岁末年初”期间,班子成员都分头对东方山、仙岛湖等重点旅游景区和大型商超、加油站(点)等重要场所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确保了全省首届园博会暨矿博会期间举办的“第六届青岛啤酒节”取得了圆满成功。内贸部、执法支队联合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对大冶市、阳新县、开发区“两镇一区”非法加油站点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对加油站(点)违规建设、未取得相关证照、私搭乱建、不符合规划要求、超范围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等现象严厉打击。通过严防死守、扎实整改,6家被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消防隐患单位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2017年,我委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强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市商务、旅游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